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外国语高等师范学校附属越溪实验中学手机管理制度
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外国语高等师范学校附属越溪实验中学
手机管理制度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订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外国语高等师范学校附属越溪实验中学学生手机管理条例。
一、携带规定:
1、学生一律不能带手机进校园。
2、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德育处。进校后存放到班主任老师处。
二、使用规定:
(一)在学校期间学生一律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交友、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等不健康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在学校期间,严禁玩手机,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德育处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等,可扣留其手机交德育处,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4、凡是出现以上情况的,参照《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外国语高等师范学校附属越溪实验中学学生行为规范量化细则》对各班进行量化。
5、做好家校沟通。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6、强化督导检查。学校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越溪实验中学学生携带手机入校申请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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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班级 | 手机型号 | 手机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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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姓名 | 家长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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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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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意见 |
班主任(签字):_________ | ||||||
学校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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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教育部等八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 “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的要求,学校特做如下规定:
1、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入校时,只准带“老人机”等无法上网的手机通讯工具入校。
2、家长必须写书面申请并经班主任同意后,家长携带符合规定的手机到学校德育处备案。
3、持符合规定的手机入校的学生,进入校园后手机必须关机并保存在班主任处,放学后方可到班主任处取回。
4、如学生违反规定携带手机入校,一律视为违规携带手机。一旦发现此违规现象,手机由学校代为保管至期末,同时该手机必须由家长到校取回。
家长签名: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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